当事人信息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118462163T。
负责人:蔺湘,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曲治澔,辽宁星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奥,辽宁华轩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胡宝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瓦房店市。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与被告胡宝金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5日立案。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在本院依法告知交纳诉讼费用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本案按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人员 审判员 曲伟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徐铖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