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李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 被执行人:李志远,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2021)皖0323执恢233号李丁与李志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光辉 审判员 崔北平 审判员 王小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郭家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