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宋金鑫,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杭州海智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被告:北京天谱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131号1层1009。
法定代表人:钟海,总经理。
审理经过
原告宋金鑫诉被告北京天谱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立案后,原告宋金鑫于2021年5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宋金鑫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宋金鑫撤诉。
案件受理费108元,减半收取计54元,由原告宋金鑫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