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吕松峰,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县。
被告郑增福,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松峰诉被告郑增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吕松峰于2021年4月15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郑增福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吕松峰的撤诉申请符合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吕松峰撤回对被告郑增福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37元,由原告吕松峰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