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胡青春,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都昌县。
被执行人李买凤,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都昌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青春与被执行人李买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胡青春同意长期和解履行,由于履行时间过长,本院认为符合终结执行的法律规定,若在履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买凤有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申请执行人胡青春可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2019)赣0428民初87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