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施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地贵州省施秉县城关镇环东路农贸市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52262370957102XW。法定代表人:明道江,系该社理事长。

被执行人吴胜云,男,****年**月**日出生,苗族,贵州省施秉县人,住贵州省施秉县。

被执行人姜梦云,女,****年**月**日出生,苗族,贵州省施秉县人,住贵州省施秉县。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的施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吴胜云、姜梦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施秉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2623民初26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确定一、被告吴胜云偿还原告施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70000元,利息20845.56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1月7日,以后按双方借款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付清。二、被告姜梦云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因吴胜云、姜梦云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施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执行和解协议,并同意解除对吴胜云、姜梦云银行账户等财产的冻结或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吴胜云、姜梦云银行存款人民币92831.56元(含利息20845.56,受理费1036元、执行费950元)的冻结、扣划,或解除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相应价额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