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涧支行,住所地林州市合涧镇开发区。
负责人:王泽华,该支行行长。
被执行人:杨增伏,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南省林州市。
审理经过
关于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涧支行与杨增伏、胡腾伟、杨秋平、石晓刚、申浩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7月02日冻结了被执行人杨增伏在17×××11账户内余额人民币0.00元,现因案件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杨增伏在中国工商银行17×××11账户内存款人民币345332.89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