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南路361号,组织机构代码:71219440-5。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高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冕宁县。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高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高奇作出还款承诺,申请执行人同意该还款承诺,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湘1229执36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