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贺某。 被告:康某。

案由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经过

原告贺某诉被告康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2日立案。原告贺某于2021年6月2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自愿撤回对被告康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贺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贺某撤回对被告康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贺某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胡凤香

裁判日期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霍爱军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