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玉婵,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重庆市江北区。
被告重庆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南坪正街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7398471976。
法定代表人ELLIOTJAMESDICKSON,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超,重庆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代理人朱丽丹,重庆中钦国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李玉婵诉被告重庆好又多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本案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李玉婵撤回起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李玉婵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李玉婵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