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冯姣云、陈东: 关于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保全人冯姣云与被保全人陈东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已全部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审判员 陈小青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汤 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