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世源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北大化村116号9幢二层95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53603796W。 法定代表人:张金军。 委托诉讼代理人:尤文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住址:江苏省如东县。 被告: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5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111341364。 法定代表人:刘培华。 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2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7327571564。 负责人:姚勤波。 被告: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齐贤北街4甲2号1-1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68330706XJ。 法定代表人:杜娟娟。
审理经过
原告北京世源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原告北京世源伟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欠款34万元;2.判令被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对上述欠付款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诉称
事实和理由: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作为总包单位,将沈阳华晨宝马铸造车间及车身车间的虹吸排水工程分包给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此后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又将涉案工程转包给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又将涉案工程的劳务部分发包给原告。后原告与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就涉案工程支付发生纠纷,原告向沈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双方在2018年12月29日达成(2019)沈仲调字第18192号仲裁调解书。仲裁调解书约定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支付工程款给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扣减管理费和税金后支付给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再支付给原告。2019年8月29日,原告及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被告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收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工程款,直接将相关案款34万元支付给原告。其间,原告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9)辽01执1899号未能执行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相关款项。根据原告所知,因原告与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发生纠纷,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未支付相关工程款给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也未支付相关款项给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故此属于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怠于行驶对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原告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行驶对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之诉,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在其欠付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本院在案件受理后一审开庭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供的主要证据进行形式要件审查,以认定涉及管辖的要素,依法确定本院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本案中原告与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纠纷,原告已向沈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双方已经达成(2019)沈仲调字第18192号仲裁调解书,且原告已经申请执行。现原告以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怠于行驶对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行使对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到期债权之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原告为债权人,沈阳拜仕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为债务人,被告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次债务人,其住所地为沈阳市皇姑区巴山路54号。本案应由被告沈阳山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由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管辖。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移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员 于树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高毓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