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被执行人:白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审理经过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的白某追缴违法所得一案,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青25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21年4月28日立案执行。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0)青25刑初2号刑事裁定书查封朱某名下位于城西区五四大街37号9号楼XXXX号不动产登记信息。(2020)青25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中判处白某追缴赃款114.33万元。
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4.33万元。至此,(2020)青25刑初2号刑事判决书中追缴赃款判项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封朱某名下位于城西区五四大街37号9号楼XXXX号号不动产登记信息。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