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苗东波,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无职业,现住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被告:孙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辽宁省本溪市人,无职业,现住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苗东波诉被告孙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苗东波于2021年8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苗东波自愿撤回起诉,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苗东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69元减半收取,即284.5元由原告苗东波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刘兆君 人民陪审员  肖 萍 人民陪审员  闫桂梅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高 晗 书 记 员  李明丽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