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某,住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某。
被告:冯某,住银川市。
被告:李某,住永宁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宁夏古雁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审理经过
原告赵某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市原州支公司、冯某、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6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双方争议较大,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