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新宇,男,****年**月**日出生,满族,个体,住辽宁省。 被执行人:胡建全,男,****年**月**日出生,满族,农民,住辽宁省。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新宇与被执行人胡建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双方私下达成长期和解协议,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辽0782执18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佟大志 审判员 卜义利 审判员 张 磊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李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