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南阳市官庄工区鸿达商行,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1300MA3XHDJ52Y。 经营者:吕广旭,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南阳市卧龙区。 被告:王静,女,汉族,住南阳市宛城区。

审理经过

原告南阳市官庄工区鸿达商行诉被告王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诉讼中,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及原告诉状陈述的内容,无法确认被告准确联系方式,无法查明被告准确身份信息及送达方式。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本案中,原告提供的起诉材料不准确,本院无法确认本案明确的被告,本案诉讼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南阳市官庄工区鸿达商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马彦彬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 李嘉彬 书 记 员 陈俊毅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