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扎西曲培,男,****年**月**日出生,住西藏芒康县。
被执行人:侯运强,男,****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
审理经过
扎西曲培申请侯运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改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26民初98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院查明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线上线下查询被执行人侯运强名下的可执行财产,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确无可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对此本院依法采取了布控、限高等措施,同时将其纳入为失信人员名单;申请人扎西曲培没有向本院提供其他财产线索,并申请人扎西曲培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改则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藏2526民初98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