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许昌德亿田农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市新兴路。 法定代表人:张峻基。 被执行人:河南佳家暖换热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许昌市许繁路。 法定代表人:罗杰增。 被执行人:罗杰增,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许昌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许昌德亿田农资有限公司与河南佳家暖换热设备有限公司、罗杰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豫1002民初1787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河南佳家暖换热设备有限公司、罗杰增借款合同纠纷存款2065169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刘武子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