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男,汉族,甘肃省金昌市人。 被执行人:李某,男,汉族,甘肃省金昌市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21年6月8日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4225元并给付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院(2019)甘0302执2220民初226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田广新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沈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