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郭建武,男,汉族,住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明,河南宇洋律师事务所 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张长生,男,汉族,住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

审理经过

原告郭建武与被告张长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4日立案。原告郭建武于2021年8月30日向本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要求将原诉讼标的变更为“10000元”,原告郭建武的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原告郭建武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现原告郭建武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郭建武撤诉。

原告郭建武预交受理费6300元,变更诉讼请求后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郭建武负担,剩余6275元退回原告郭建武。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