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宁波奥克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书院路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07328709XK。
负责人:戴万宏,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丛丛,女,****年**月**日出生,系该公司职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左慧,女,****年**月**日出生,系该公司职工。
被执行人:高熇,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毕业,住李沧区书院路*号奥克斯小区6号楼*户,公民身份号码*。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宁波奥克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被执行人高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0)鲁0213民初656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高熇已履行完毕本案法律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