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韩晶晶,女,****年**月**日出生,朝鲜族,住所地黑龙江省海林市。 被执行人: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海林市。 法定代表人:左金海,该公司总经理。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海林市韩晶晶与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海林市韩晶晶与被执行人海林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正在履行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海林市人民法院(2021)黑1083执82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崔海峰 审判员 刘宇光 审判员 李 凯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鲍禹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