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郭玲利,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被执行人:言小佳,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郭玲利与被执行人言小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郭玲利与被执行人言小佳于2021年9月18日达成和解协议并需长期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对(2018)湘0204民初146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