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1 原告:曾兰秀,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袁州区人,住宜春市袁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袁清文,袁州区交通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冬梅,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宜春市袁州区,系原告曾兰秀儿子。 被告:宜春鑫德荣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宜春市袁州区建设北路(十运村四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0572827X5。 法定代表人:陈敏芳,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春辉,江西天开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胡小金,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新余市渝水区人,住新余市渝水区。

审理经过

原告曾兰秀与被告宜春鑫德荣置业有限公司、胡小金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1日立案。原告曾兰秀于2021年7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2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曾兰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曾兰秀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80元,减半收取计1690元,原告曾兰秀负担。

审判人员

审 判 长  周小燕 人民陪审员  何茶英 人民陪审员  何会德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 助理  冯 凯 代书 记员  黄 娟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