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华强高新发展大楼1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4836269E。
法定代表人:丁亮,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晓彤,山东知圣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徽润发超市老庙店,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中心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1203MA2NAKUU71。
经营者:刘静。
审理经过
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与被告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徽润发超市老庙店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将诉讼请求数额减少为10000元。同日,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申请将诉讼请求数额减少为10000元,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