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马洁,女,****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北京市房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宁,北京驰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祁广辉,北京驰晟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单宏,男,****年**月**日出生,满族,无业,住北京市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立新,北京滳慧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马洁与被告单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0日立案。2021年4月20日,原告马洁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书。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马洁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且明确表示不再向本院交纳诉讼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马洁撤诉处理。
审判人员
审 判 员 张佳丽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 官 助 理 郭晓爽 法 官 助 理 赵亚坤 书 记 员 赵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