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赵虎,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津市城区办修村。 被执行人武亚楠,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河津市僧楼镇忠心村。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赵虎与被执行人武亚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赵虎于2021年5月31日提出对本案撤销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对(2021)晋0882执551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人员
审判长 赵东明 审判员 杨春荣 审判员 侯克伟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柴 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