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姜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沁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文胜,河南首鼎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告:李志伟,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沁阳市。
被告:张红霞,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沁阳市。
审理经过
原告姜涛诉被告李志伟、张红霞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立案受理。原告于2021年8月27日以与被告李志伟达成调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撤回对被告张红霞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姜涛申请撤回对被告张红霞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姜涛撤回对被告张红霞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