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的申请保全人余某与被保全人赵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赵某某位于社旗县,期限为三年。至此本院对(2021)豫1327民初310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