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陆兰香,女,****年**月**日出生,壮族,住桂林市叠彩区。
被执行人彭良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桂林市秀峰区。
审理经过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桂0302民初318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彭良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4日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桂0302执408号案件的本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