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雷漂平,男,****年**月**日出生,畲族,户籍地广东省韶关市始兴县澄江镇××。
审理经过
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琼9002刑初102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被执行人雷漂平盗窃罪罚金刑一案,即:1、被执行人雷漂平开户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卡号为622848××)中的存款19617.54元,退赔给被害单位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继续追缴被执行人雷漂平违法所得14842.46元,退赔给被害单位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3、查扣的黑色360手机1部予以没收。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雷漂平开户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卡号为622848××)中的存款19617.54元至被害单位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指定账户(开户名: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琼海富海路支行,账号:213750××)。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 亮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陈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