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蒙彪,男,****年**月**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贞丰县人,住贞丰县白层镇纳坡村沙尾组。
被执行人:罗二妹,女,****年**月**日出生,布依族,贵州省贞丰县人,住贞丰县白层镇纳坡村沙尾组。
审理经过 关于蒙彪申请执行罗二妹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6日冻结了被执行人罗二妹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4850.00元,现因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如执行异议成立需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用第73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本案裁判结果解除对被执行人罗二妹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485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人员 审判员 梁胜斌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岑仕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