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郑西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彭奇,安徽涡楚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燕,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少峰,安徽淮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蔡永光,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蒙城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婉婉,安徽淮中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郑西影因与被上诉人王燕、蔡永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2021)皖1622民初418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查明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郑西影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上诉人郑西影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郑西影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由上诉人郑西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