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临县车赶乡车赶村。被执行人:薛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山西省临县湍水头镇中南沟村,农民。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薛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薛某归还申请执行人刘某借款本金48500元及利息,但被执行人薛某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以(2021)晋1124执202号执行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薛某的位于太原市长风西街62号1幢房屋一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拍卖被执行人薛某所有的位于太原市长风西街62号1幢房屋一处。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