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卢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x。
被告:朱某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x。
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的原告卢某与被告朱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06日立案受理,原告卢某于2021年09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卢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90元,减半收取545元,由原告卢某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