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章志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井陉矿区。
被执行人:仇志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石家庄市井陉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章志军与被执行人仇志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且该和解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2021)冀0107执10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