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甘绍宾,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出租车驾驶员,住芜湖市。
被执行人:仲伟龙,男,****年**月**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职业不详,户籍地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现住芜湖市弋江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甘绍宾与被执行人仲伟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甘绍宾与被执行人仲伟龙达成执行和解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19)皖0203执144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