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梁志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广西藤县××××××××××××,现住广东省开平市××××××××××××,公民身份号码:452××××××××××××*。
被告:开平市春夏秋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张某1。
审理经过
原告梁志忠与被告开平市春夏秋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1日立案。2020年11月2日,原告梁志忠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梁志忠撤诉处理。
本案受理费275元(此款原告梁志忠已缴纳),由原告梁志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