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詹成良,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团风县人,住团风县,
被执行人:官灿,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湖北团风县人,住团风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詹成良与被执行人官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詹成良与被执行人官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詹成良书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歀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鄂1121执17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