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银川天地龙工贸有限公司。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兆林,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雨薇,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宁夏二建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案由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6月30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银川天地龙工贸有限公司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1820元,减半收取910元(实收15284元),由原告银川天地龙工贸有限公司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