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被执行人:李国良。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李国良罚金一案中,冻结了被执行人李国良的存款5000元,现因此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李国良存款5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