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保全人:王彬,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 被申请人:周云艳,女,1974年12月24出生,汉族,住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王彬与周云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王彬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周云艳价值33,000.00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经本院执行保全,现已冻结周云艳名下银行存款33,000.00元,期限为一年。至此,王彬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503民初30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申请人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续封申请,进入执行阶段向执行局提出书面续封申请。如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请,造成保全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审判人员
执行员 郭金玉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王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