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磊,男,****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北京青年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南街2号院3号楼11层1209。
法定代表人:张立春。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磊诉被告北京青年嘉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李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本案按原告李磊撤回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