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王威,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淮滨县。
被告:罗志海,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淮滨县。
审理经过
原告王威诉被告罗志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王威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经审查,原告王威的撤诉申请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威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王威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