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钱某堂,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榆树市龙祥小区。
被执行人陈某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榆树市城郊街。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钱某堂与被执行人陈某玲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终结(2021)吉0182执138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