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安徽拿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新地中心10号楼4909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YYJ00W。 法定代表人:王曾。 被执行人:潘鹏飞,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平度市。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徽拿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潘鹏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安徽拿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标的:4700.00元。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保定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保裁网字第4915号裁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人员
审判长 王进兵 审判员 陈文善 审判员 冷明明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吴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