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执行人:黄建宏,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樟树市。 被执行人:罗世亮,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建宏与被执行人罗世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冻结了被执行人罗世亮名下有号牌为赣D×××××江淮牌K31型车辆。现因执行办案需要,需对其名下车辆进行解除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罗世亮名下有号牌为赣D×××××江淮牌K31型车辆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人员
审判员 杨卫东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审判辅助人员
书记员 黄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