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翠莲,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焦作市山阳区。 被告: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西待王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西待王村。 法定代表人:田兰州,村委主任。

审理经过

原告李翠莲(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焦作市马村区待王街道办事处西待王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被告)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原告李翠莲于2021年6月21日向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李翠莲的撤诉申请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李翠莲撤诉。 案件受理费1805元,由原告李翠莲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员  王小平

裁判日期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审判辅助人员

法官助理周荣 书记员张凌云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