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郭建立,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水泉村*组*号。
被申请人:郭建波,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农民,住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乡水泉村*组。
审理经过
申请人郭建立与被申请人郭建波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4日立案。申请人郭建立于2021年6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人郭建立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裁判结果
准许申请人郭建立撤回申请。